新城AB區通道建設 政府四部門指 基於最大公共利益考慮

在土地工務局、公共建設局、交通事務局、文化局四局聯合發佈的新聞稿中指,就新城AB區通道的建設形式,過去曾提出不同的方案構想,特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從城市規畫、景觀保護、工程造價、建設工期,以及民生影響等多方面,綜合對不同構想作出考量,以挑選能平衡各個方面的方案。

其中,在考慮行車隧道的建設形式時,特區政府尤其關注隧道方案會出現的影響。首先,在設計隧道時,必須預留較長區域以作為爬坡空間,基於項目的可使用範圍,無可避免必須停用和清拆現時的觀音像休憩區並開挖相鄰行車道;再者,隧道位於B區的出口處受空間限制而僅可設在觀音像附近,在交通使用上削弱了新城AB區通道與皇朝區的連接功能;從工程方面,眾所周知,隧道工程的造價相比天橋方案昂貴得多,難度也較天橋複雜。

在平衡交通功能、景觀協調和工程實施等眾多要素後,特區政府作出興建行車天橋的決定。於早前公佈的《東區-2規畫分區詳細規畫》中,也已指出有關通道採用天橋方案。現時正進行編製的「外港區-1」及「外港區-2」詳細規畫草案,也建議整體保留現況路網結構,優化跨區道路的銜接,並會按照新城AB區行車天橋的形式編製有關交通系統規畫。

未來,在方案設計及工程建造階段,特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將持續溝通協作,務求令項目符合社會最大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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