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近十澳車北上車輛駛出廣東 澳車北上資格可被撤銷

交通事務局公佈,至今年三月中共有十五輛澳門機動車已超過「每次入境內地後連續停留不得超過三十日」之規定,上月更有近十兩輛澳車「北上車輛」駛出廣東。

「澳車北上」政策實施至今已逾一年,交通事務局引述內地資料顯示,截至今年三月中旬,共有十五輛澳門機動車已超過每次入境內地後連續停留不得超過三十日之規定,今年二月期間更有近十輛「澳車北上」的車輛駛出廣東。

交通事務局呼籲持「澳車北上」資格的車主及駕駛人須嚴格遵守《廣東省關於澳門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內地的管理辦法》。根據《管理辦法》的第十五條,在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有效期內,車輛每次進入內地後在內地連續停留不得超過三十日,每年在內地累計停留不得超過一百八十日。倘出現臨時入境內地超過停留天數限制且沒有正當理由,又或超出行駛範圍等情況,「澳車北上」的資格可被註銷,其後續的申請將會受到限制。(詳情請瀏覽:http://www.gd.gov.cn/zwgk/wjk/qbwj/yfb/content/post_4068282.html)。

交通事務局提醒,現時「澳車北上」系統會以短訊和電郵通知臨近停留期限的車主,並設有車輛停留天數(內地)查詢功能,申請人可在「澳車北上」網頁版和應用程式作查詢,更好地掌握車輛的停留天數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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