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起飛航班充電寶著火 飛機延遲降落

事發是在上月28日、中國國際航空編號CA8575的航班,從上海浦東機場前往長春龍嘉機場。

乘客曲女士乘坐該航班準備前往長春參加婚禮。飛機正在滑行時,一位乘客的充電寶突然著火。「我聽到離得近的乘客說充電寶冒了火星又冒煙,被空乘用水撲滅。」

當時聞到了刺鼻的味道,乘務員給他們發放了口罩,但因需要安排飛機停靠等原因,他們在飛機上待了四十多分鐘才下機。「可能因為離得比較近,那個味道還挺大的,我到達候機廳時,口罩上還都是煙味。」曲女士對事件及時發現感到慶幸:「還好沒起飛,小命差點沒了。」

曲女士表示,下機後,攜帶該充電寶的乘客被員警帶走詢問,一位小孩開始嘔吐,隨後醫療人員到場救助,「當時小孩有些精神萎靡,家人看起來特別著急。」

等待期間,消防人員到飛機上作進一步處理,並給客艙換氣除味。曲女士向南都記者介紹,兩個半小時後,乘客再次登上原機出發,「再次登機後我沒有聞到異味,也沒有不舒服的情況」。

浦東機場工作人員向《南方都市報》記者證實了此事,並指「有消防出警」。

南都記者查詢國航小程式了解到,11月28日的航班CA8575計畫起飛時間為16時10分,實際起飛時間為18時57分,計畫到達時間為19時,實際到達時間為21時13分,因公共安全原因延誤到達2小時14分。


攜帶充電寶乘機須知

國家民航局2014年發佈的《關於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的公告》,對充電寶的規格、運輸方式及使用均有明確的要求。

飛機上充電寶的容量有嚴格的限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准;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准後方可攜帶。但大於160Wh的充電寶,是不可以帶上飛機的。

充電寶必須是旅客個人自用攜帶;充電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同時需要注意,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

在飛行過程中不得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對於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在飛行過程中應始終關閉充電寶。

問:為什麼不能托運?
絕大多數充電寶其實就是鋰電池,鋰是非常不穩定的金屬,在受到碰撞和擠壓後極易產生高溫,甚至是自燃。如果將鋰電池放入行李中托運,行李在狹小的貨艙空間內受到擠壓和碰撞,很容易導致鋰電池發生自燃,給飛機帶來嚴重安全威脅。

如果隨身攜帶的充電寶在客艙內發生自燃情況,機組人員可以很快發現並及時處置。

問:為什麼飛行途中不能使用充電寶?
飛機客艙屬於增壓環境,在飛機起降過程中,客艙壓力是變化的,會從起飛前的1個大氣壓降到巡航時的約0.6個大氣壓,降落時再慢慢增加到1個大氣壓。如上文所述,鋰是非常不穩定的金屬,在這種環境下充電寶中的鋰電池會產生變化,此時如果使用充電寶,容易發熱、增加自燃的概率。若旁邊存在易燃物品,則後果不堪設想,因此在飛機上是嚴禁使用充電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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