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賭博虛構員工身份騙取商務簽注 內地女子半年來澳近百次

江西省省會南昌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上月底公佈了一宗偷越國(邊)境案。案情透露,2021年5月,被告人羅某在廣東珠海工作時,經同事介紹認識了「小丘」。2021年6月,羅某與「小丘」見面,商量幫自己辦理往來澳門商務簽注事宜。

2021年9月、12月,「小丘」先後兩次虛構羅某是珠海某建築裝飾有限公司員工的身份,替羅某在珠海市出入境部門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商務簽注,羅某為此支付「小丘」報酬人民幣3萬元。

經查明,2021年9月19日至2022年3月21日期間,羅某持以上港澳通行證商務簽注,出入澳門共97次,在澳門賭場參與賭博。

2023年4月5日,被告人羅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年7月13日,南昌經開區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羅某犯偷越國(邊)境罪,向南昌經開區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羅某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採取虛假事實的方法,騙取往來港澳通行證,商務簽注出入澳門邊境達97次,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偷越國(邊)境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鑒於羅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當庭認罪認罰,可認定為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羅某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22條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國家對國(邊)境管理的正常秩序,維繫著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國(邊)境的安全以及社會秩序的穩定。任何人在出國、出境時,必須嚴格遵守國(邊)境管理法規,否則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官提醒,虛構身份以獲得商務簽注是逃避邊境管理的行為,甚至涉嫌犯罪,民眾應自覺嚴格遵守出入境管理法規,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根據內地有關規定,企業機構人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赴香港、澳門從事商務活動等可申請商務簽注。已備案的企業機構人員,根據備案規定,可以簽發三個月一次簽注、三個月多次簽注或一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七日。未備案的企業機構人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簽發三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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