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卅九年未增年假日數 工聯促請修法提高標準

工聯在今年六至七月展開「2023年完善《勞動關係法》問卷調查」,收回有效問卷1,608份。結果發現近六成受訪者認為現行《勞動關係法》對工人權益保護不足,受訪者對優化工作時間、休假權以及工資保障制度有較高共識和期盼,該會建議特區政府及早落實《勞動關係法》全面檢討工作,完善僱員權益保障機制。

副會長兼間選立法議員林倫偉在發佈會上表示,近四成受訪者曾遇到過與勞動權益有關問題,近六成受訪者認為現行《勞動關係法》對工人權益保護不足。當局自上次提出《勞動關係法》修法框架至法例正式實施前後已五年有多,期間本澳經濟社會發展出現了較大變化,包括博彩產業進行了重大調整、新興產業逐步興旺、「一加四」適度多元發展策略實施、區域尤其琴澳融合發展加快以及勞動領域各種問題凸顯,社會對完善和檢討相關勞動法律的呼聲再起。建議當局重視僱員勞動權益保障,以推動勞動保障法制建設為標的,審時度勢,及早啟動全面檢討《勞動關係法》工作,並公佈具體時間表。

工聯副理事長兼直選立法議員李靜儀、副理事長兼權益委員會主任蔡錦富關注僱員權益保障機制,針對此次調查結果,包括休假方面,超過七成受訪者認為有需要「增加」年假,近七成受訪者認為有需要「增加」強制性假日,超過六成五受訪者認為有需要「增加」有薪產假;工時方面,受訪者期望得到改善和保障的《勞動關係法》內容中,三成五選擇「超時工作」、超過三成選擇「輪班工作」、三成選擇「每周休息日」、近三成選擇「夜班工作」,同時有超過六成受訪者認為現行《勞動關係法》中的罰則力度不足;工資保障方面,兩成受訪者對「報酬的保障」、一成四對「報酬的支付期及支付地」,一成對「勞工債權的時效」比較重視。

此外,超過六成受訪者認為要取消有關計算無理解僱賠償的金額和倍數上限、接近七成受訪者認為要明確規定最低工資金額的檢討方式。

工聯建議特區政府重視民意、與時俱進,並重點對僱員權益保障機制作出檢討和完善,包括檢討休假制度,適時增加年假、產假及強制性假期;優化工作時間制度,包括輪班、夜班、輪休、工作時間與安排等;優化工資保障制度,包括欠薪追討、取消解僱賠償上限、報酬訂定等。

工聯副會長、間選立法議員李振宇表示,過去三年,受疫情影響,僱員勞動權益發展基本停滯,當局僅例行對部分法定金額進行檢討,對勞動修法無任何規劃。隨着經濟及就業形勢逐步改善,政府有必要盡快對包括《勞動關係法》、《聘用外地僱員法》及《勞動債權保障制度》等在內的一系列勞動法律法規進行全面檢討優化。

李振宇認為,修法應秉持以人為本、接軌國際、統一標準、促進多元等原則,保障及合理發展僱員勞動權益,更加有效地配合「一加四」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他指出,「勞動者不是商品」是國際勞工組織(ILO)制定國際勞工標準時首要考慮的根本原則。勞動者有權在自由和尊嚴、經濟保障和機會均等的條件下謀求物質幸福和精神發展。故此,勞動修法須貫徹「發展為民、成果共享」的施政理念,讓居民合理分享經濟復甦和發展成果。

李振宇強調,作為國際勞工公約的適用地,本澳共引入34項勞工公約,當中包括九項核心公約。然而,政府在推動勞工公約本地立法、保障僱員勞動權益緊跟國際勞工標準方面卻難言理想。例如本澳有薪年假自1984年以來一直只有六日,三十九年未曾調整,與經濟社會發展嚴重脫節。故勞動修法需提高勞動基準,接軌國際,令僱員更好地平衡工作與家庭生活。

他又指出,本澳私營機構女性僱員產假為70日,女性公務人員的產假則是90日,同一地區存在不同產假標準令人難以理解。《澳門婦女發展目標規劃(2019至2025年)》提出加強對在職孕、產婦的勞動保障,統一公共部門和私營機構的產假天數,但政府至今未有向社會交代有關工作計劃。

他認為政府宜坐言起行,首先統一公共部門和私營機構的產假天數,之後逐步調升產假天數至《保護生育公約》規定的九十八日,加強生育保護。此外,本澳「強制性假日」天數三十四年未變,應效仿香港的做法,逐步將「強制性假日」天數由目前的十日增至二十日,與「公眾假期」日數看齊。

李振宇認為,現行《勞動關係法》整體修法思路未能徹底擺脫加工製造業背景影響,難以有效配合產業結構的巨大變化。政府現正開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規劃(2024至2028年)》公開諮詢,「一加四」產業發展思路逐步清晰。有鑒於此,他認為,勞動修法需因應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各類人才引進、僱員技能提升和權益保障,及勞動關係和諧發展等作出考量,尤需針對長期存在的結構性失業問題尋求破解之道,使勞動修法最終實現促進經濟及就業高質量發展的目標。

(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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