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署巡查防違規紮營 旅局:允設膠囊旅館

對於早前有遊客在澳門市區內紮營的情況,市政署表示除恆常巡查外,亦會於節假日期間加強對各區的巡查,對違法者作出檢控。

直選立法議員羅彩燕就「加強巡查改善背包客在社區紮營情況」提出書面質詢。她在質詢中引述居民反映,稱司打口一帶不時有背包客在行人路較隱蔽路段流連,甚至更有築起帳篷,對區內環境衛生及治安構成隱患,對本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和活動造成困擾。更有部份旅客選擇在離島海灘或遍遠地方紮營而不住酒店的情況出現,有市民認為此舉有損本澳的旅遊城市形象,需要加以管制。

她指出,背包客在社區任意紮營問題已經引起多方關注,但在實際管理過程中可以發現執行力度仍然不足,未能有效遏制遊客不文明行為。問:「特區政府有何措施以加強對這一類情況的巡查管制?如何保證措施能夠有效實施執行,以減少背包客在社區紮營的亂象,降低其對居民生活造成的影響?」

市政署在回覆直選質詢時指,署方派員於全澳各區進行恆常巡查,倘發現於公共地方紮營或影響環境衛生等違規行為,將根據《公共地方總規章》及《違法行為清單》的相關規定對違法者作出檢控。市政署亦會於節假日期間加強對全澳各區的巡查。

市政署又引述旅遊局稱,在促進酒店業場所的多元發展方面,於去年起生效的第8/2021號法律《酒店業場所業務法》降低了開設低星級酒店的要求,並增加了名為 「經濟型住宿場所」的新類別,允許設置共用房並以床位形式出租,可設置客容量為四人至最多八人的「共用房」。共用房如以床位形式出租, 必須按性別分開,此即坊間一般稱作青年旅舍的運作模式。

同時,亦允許設置指客容量為一人、空間狹小的住宿單位,且住客須使用共用洗手間,外間一般稱為「膠囊旅館」的「睡眠空間」。

新法為經濟型住宿的投資者創設了更多有利條件和空間,有助開拓多元化旅遊住宿,擴大住宿場所的類別供投資者及消費者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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