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航空本月初向空中服務員發佈通知,對乘務員進行「關於專業化形象的篩查和管控提示」,其中明確對女性乘務員的體型、體重進行不同等級的管控,超出標準體重值一成的女性乘務員將「立即停飛減重」。
民航業內人士表示,海南航空此次明確提出對超重一成的女性空中乘務員停飛,在國內航空業中屬於首創。法律界人士就表示,海航的這一規定增加了勞動者的勞動義務,如未經過合法的法律程式制定相關勞動規章,相關舉措涉嫌違法。
海南航空客艙部在本月4日下發了一份名為《關於專業化形象的篩查和管控提示》,除相關日常工作要求外,其中對該公司的女性乘務員體型體重制定了具體的管控標準,對這一規定出臺的原因,相關檔內容表述稱,「專業化形象是重要的直觀的職業形象」「我們作為視窗單位,應是一道靚麗的名片」。
標準提出,海航女性乘務員標準體重計算公式為「身高(公分)-110=標準體重(公斤)」,體重超過該數值即為超重,對超重人員公司將進行分類管控。對於超重數值在百分之五以下的女乘務員,該公司提出將以月度為週期進行體重監控,避免組員體重持續上升。「待一月監控期滿後,著制服赴乘務隊進行當面覆核,完成現場稱重及三人面試小組評議。」
對於超重百分之五、未超過一成的女乘務員,該工作細則規定,將給予乘務員三十日自我減重期,並以周為單位進行監控。乘務隊將在每一週期結束時對乘務員進行現場稱重及三人面試小組評議。「若體重上漲並突破一成上限,則立即停飛。」對於超重一成的女乘務員,公司要求立即停飛減重,乘務員所在的乘務中隊將協助組員制定減重計畫,督促減重效果。
有航空自媒體對於此事評論稱,海航出臺的這一體重管理規定,其本身採用的體重數值較標準體重數值更高。
內地上游新聞記者查閱包括世界衛生組織等專業機構的體重計算公式發現,海航的這一數值標準,較相關機構的標準體重計算數值高五公斤。對此,海航出臺的檔則作出「通融處理」,稱標準體重計算公式是一個體重區間。「身高(公分)-110=標準體重(公斤)」直接得出的體重值,「更為科學,視覺效果更好,也更符合現代人的審美標準。」
記者又查閱交通運輸部2018年11月修訂的《民用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及其附件《空勤人員和空中交通管制員體檢合格證醫學標準》發現,相關規定對於空中乘務員的體重等並未有明確的限制性規定。有業內人士向上游新聞記者表示,目前國內航空公司中,對於空乘的體重並沒有明確的限制性規定,但在實務操作中,會按照《民用航空空中乘務員體格檢查鑒定標準》給出的建議標準進行要求,該標準的主要內容即對於女性體重要求控制在「【身高(公分)-110(公分)】(公斤)(±10%)」以內。
一位曾從事多年空乘管理工作的某大型國企工作人員黃女士表示,國內監管機構制定的准入性標準多為涉及航空安全的內容,如乘務員體重等內容未作限制性要求。「如果純粹因為視覺審美的考慮就剝奪體型偏胖的空乘正常工作的權利,這絕對是就業歧視,出臺、執行這樣的規定對於作為勞動者的空乘,絲毫沒有尊重。」她表示,從一般常情常理角度來說,審美本來就因人而異,因為主觀的審美因素而限制空乘參加勞動的權利,十分不合理。「現在有運動習慣的女性較多,肌肉量上來之後體重肯定會超出苛刻的數值,超重停飛的規定難道是在追求弱不禁風的林黛玉式美學?」
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律師郭剛對記者表示,海航對於女性乘務員出臺的這一規定,從法律上來看屬於增加了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的企業內部規章制度,屬於企業自主決策的範疇,制定需要經過與工會、勞動者代表等進行協商,「自主決策並不代表可以任意指定規章,規章制度的內容必須要合法合理,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對於勞動者的體重進行限制,極端情況下甚至要停止工作,這絕對是違法行為。」郭剛律師稱,如果海航依據該內部規定對於相關女性乘務員停飛繼而產生勞動爭議,案件一旦進入司法流程,航空公司依據涉嫌違法的規章制度作出對員工的處分,很難獲得仲裁委以及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