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門本月初起已經撤銷自外國入境本澳時,出示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或抗原檢測陰性報告的要求。
根據澳門新聞局3月31日製作的圖卡顯示,自4月1日起自外國入境本澳毋須出示任何新冠病毒檢測證明,與自中國內地、香港及台灣地區入境人士等同。
另外,自4月1日,曾有台灣地區及特定外國(如柬埔寨、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等旅居史人士,在到達本澳翌日起計七日內首次進入中國內地,可出示24小時內抗原檢測或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有其他國家旅居史人士,則仍須出示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相關國家名單以中國駐相應國家大使館公佈為準。
但澳門政府至今,一直未有對此發出任何新聞稿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