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國父紀念館列第四批不動產評定名單

去年曾經被傳將被放售的澳門國父紀念館,被特區政府列入「第四批不動產」評定名單。

文化局今日舉行記者會,表示即日起啟動六個項目列入「第四批不動產」的評定程序,並由即日起至5月14日進行公開諮詢。

被列入的項目分別是趙家大屋,美副將大馬路55-73號及連勝馬路118-120號,美副將大馬路28-30、34-36號及俾利喇街151-157號,文第士街1號房屋(國父紀念館),原媽閣屠場舊址以及路環九澳港海關站(原路環衛生分站舊址)。

文化局在諮詢文本中稱,「孫中山先生是我國偉大的革命先行者,與澳門關係密切,澳門是孫中山先生迎向世界、針砭朝政、懸壺行醫、孕育革命思想和走上民主革命道路的起點,也是其元配夫人、子女等家人親屬棲身安居之所。文第士街 1 號房屋長期作為孫中山先生元配夫人盧慕貞和子女在澳門的寓所,而且房屋的外觀及部份擺設至今依然保留着原貌,因此該房屋是孫中山先生與澳門的重要連結,也是市民緬懷孫中山先生熱愛祖國、矢志革命、推翻帝制歷史壯舉的重要場所。

文第士街 1 號房屋位於昔日的龍田村內,其建置、所在街道的信息等皆是澳門城市化發展的重要見證。重建後房屋現貌具有明顯的伊斯蘭建築風格元素,是澳門二十世紀上旬建成的別墅式住宅中,少數保存完整、風格獨特的例子,反映澳門多元文化交匯,不同文化藝術特色互相暉映的重要實例。」

文化局認為,文第士街1號房屋基本符合《文化遺產保護法》第十八條「在作為生活方式或歷史事實的特殊見證方面具重要性」以及「具建築藝術的設計,以及其與城市或景觀的整合」兩項標準,並與第五條第四款「紀念物」當中「具重要文化價值的建築物」的定義特徵基本相符,建議列為「紀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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