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出示健康碼場所減至四類 放寬聚餐文康活動指引

衛生局更新指引,將規定必須出示健康碼的公共場所減至四類,分別為政府部門、醫療機構、社服機構及非高等教育學校。公共交通工具、公園、街市則列明不須出示健康碼。

衛生局又放寬了餐飲聚會,集體節慶、文娛和康體活動的防疫措施。

至於其他場所,指引建議可根據自身條件決定是否要求入場人士出示健康碼。

指引亦列明,是否允許紅黃碼人士進入,由場所自行決定,若允許進入場所應作出特別安排,以減少在場內逗留時間及接觸的人員。

聚餐活動方面,不再限制參加人數上限,但活動有 300或以上人數參加,工作人員及參加者須持有當日抗原快測陰性證明或採樣日後24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無論是否公共部門或受公共財政資助者舉辦的活動,要求一致。

至於集體節慶、文娛和康體活動,入座率上限 75%,不再要求觀眾接種兩劑新冠疫苗或核酸檢測;因活動性質不能戴口罩的參賽者、表演者,需出示當日快測或採樣日後 24 小時內核檢陰性證明。

(澳門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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