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玉英回覆立法議員何潤生就新出入境政策等問題的書面質詢時表示,《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自去年十一月實施至今年八月底,基於維生資源不足或沒有回程機票而被拒絕入境的個案共有五宗。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玉英在書面回覆中指出,2021年11月15日生效的第16/202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延續了過往第4/2003號法律《入境、逗留及居留許可制度的一般原則》的入境審查措施,規定維生資源作爲非居民入境的考慮因素之一。
為落實執行該措施,治安警察局對抵澳時申請入境及逗留許可的非居民作審查,特別是針對過往逾期情況嚴重或有情報顯示有滯留風險的國家國民或地區居民進行嚴格審查,而外地僱員於首次入境時,亦應至少具備相當於澳門元伍仟元的維生資源。
自2021年11月15日「新法」生效至2022年8月31日期間,由於疫情管控對外籍人士進行入境限制,入境外籍人士大幅減少,當中基於維生資源不足或沒有回程機票而被拒絕入境的個案共有五宗。
為配合「新法」的實施,治安警察局自2021年9月起,持續舉辦一系列的宣傳活動,包括多場講解會、交流會以及內部培訓,同時,透過電視媒體、報章、互聯網平台等渠道,向市民、遊客等發放新法資訊,加深市民大眾對新法的認知和提升守法意識。此外,還安排旅遊警察於本澳各旅遊景點執勤,專門負責協助、解答旅客於本澳旅遊期間遇上的問題。
另一方面,按照旅遊局所提供資料,現時該局的宣傳推廣策略以面向內地旅客為主,在去年「新法」生效前,於內地官方微信頻道引述新聞局發佈原文,並以小提示形式,說明法律的立法目的及主要面向對象,讓旅客知悉法律要求和藉此釐清有意訪澳人士對入境政策的疑慮。而當各國旅遊通關限制逐漸放寬,旅遊局將調整宣傳方向,積極對外進行宣傳推廣,闡述政府的出入境措施,增強旅客訪澳的興趣及信心。
至於調查懷疑逾期逗留個案方面,治安警察局除參與警察總局統籌及策劃的「雷霆行動」及「冬防行動」外,還透過恆常性巡查全澳各娛樂場所、酒店及地盤等逾期逗留人士匿藏黑點,不定時派員於社區及商鋪進行巡查監察工作,以及各類警務行動如查車、檢查證件等等,以打擊逾期逗留人士及其他違法行為。此外,治安警察局尚會透過既有的警務聯絡機制與社團、大廈管理公司、學校、各社會團體、酒店保安部門等緊密溝通,互通警情,並定期派員走訪社區宣傳,持續多渠道預防及打擊不法行為。
就打擊不法聘用和非法工作方面,治安警察局於今年初至八月底,以涉嫌觸犯「新法」第七十三條所規定及處罰的不合規範的僱用罪,將53人移送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