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隔離後四日健康管理+核酸?原來即是「7+3」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晚上公佈,指自10月15日(星期六)起,調整由外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入境人士健康管理措施,取消在解除醫學觀察翌日起計第四至七日健康監測及在解除醫學觀察翌日起計第五及第七日接受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的措施,但入境人士須在解除醫學觀察當天起連續四日進行自我健康管理及每天到社區核酸站接受核酸檢測。

但有關新聞稿內容令市民感到難以理解,當局凌晨再發出新聞稿澄清,相關措施指是取消了原本七日隔離、三日「自我健康管理」(黃碼)及四日「自我健康監測」(綠碼,但需留意健康及避免聚會等)當中的「四日自我健康監測」,即由「7+3+4」變成「7+3」。

至於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解除後的核酸檢測要求,則從現時解除後翌日起按第一、二、三、五、七日要求檢測,從星期六起,調整為解除當日起按當日以及第一、二、三日要求檢測,取消現時第五及第七日天的檢測要求。

另一方面,根據新冠病毒感染者傳染性的最新科學數據,亦調整了對在入境時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人士的集中隔離期限,由不短於入境翌日起計第十日改為不短於入境翌日起計第七日,並須為不再具有傳染性時。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