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放寬防疫規定 本澳已批准23種快測試劑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前日公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被指是內地開始放寬防疫措施,邁向「與病毒共存」作準備。

國家衛健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對此作出解釋,指「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仍在世界範圍內持續流行,Omicron毒株已取代Delta成為主要流行株,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臨床表現呈現新的特點,且針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治療的新藥物已相繼上市,治療經驗和治療手段進一步豐富」。

最新《方案》主要的特點是,對於輕型病例實行集中隔離管理,病情加重才需要轉至定點醫院治療。國家衛健委解釋,是因為「各地反映Omicron變異毒株患者以無症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為主,大多不需要過多治療,全部收治到定點醫院會佔用大量醫療資源」。其次是把輝瑞利托那韋片以及由騰盛博藥開發的安巴韋單抗/羅米司韋單抗聯合療法納入治療方案中。

新方案也放寬了隔離管理及出院標準中,由「連續兩次呼吸道標本核酸檢測陰性」修改為「連續兩次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Ct值均≥35,或連續兩次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並將「出院後繼續進行14日隔離管理和健康狀況監測」放寬為「解除隔離管理或出院後繼續進行7日居家健康監測」。

另外,國家藥監局至今已批准了12種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產品,並表示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加強相關產品上市後監管,保護患者用械安全。

本澳藥監局其後發出新聞稿表示,已經批准23種快速抗原檢測試劑產品入口本澳,指出根據《對外貿易法》,新冠病毒快速抗原測試試劑屬於診斷及實驗室試劑,在進口本澳前須獲藥物監督管理局預先許可。

據局方介紹,現時進口商申請進口新冠病毒快速抗原測試試劑前,須向藥物監督管理局提供關於產品符合國家標準、歐盟CE認證、獲原產國/出口國權限部門批准上市、或被列入國家商務部防疫物資出口清單等文件,證明產品的檢測性能(包括靈敏性及特異性)符合要求、檢測結果可靠,方獲批准進口及投放本澳市場。

考慮到防疫用品需有質量保證,藥監局呼籲市民應在包括藥房在內有信譽的零售商購買新冠病毒快速抗原測試試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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