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海陸入境本澳核檢有效期減至48小時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疫情防控需要,,自2022年1月14日(明)零時起,所有由內地經機場以外口岸入境者,須持有採樣日後48小時內符合衛生當局要求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未能出示符合要求證明的非澳門居民可被拒絕入境;離境人士維持7日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另外,應變協調中心宣佈,自2022年1月13日中午12時起,所有曾經到過廣東省中山市坦州鎮的人士,其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 14日為止,期間須接受最多五次病毒核酸檢測。

市民如有諮詢求助,除了可透過電話(28700800)、電郵(info.cdc@ssm.gov.mo)、發短信至63337492外,當局亦早已開通了網上諮詢求助平台,有需要市民可點擊 https://www.ssm.gov.mo/covidq,作出諮詢求助。長期卧床或不便於行的人士,建議優先請親友協助,仍有困難者,可致電社會工作局24小時熱線電話28261126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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