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豫湘新部份地區解除隔離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1年9月3(今)日零時起,取消曾經到過以下地區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或健康碼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湖北省黃岡市團風縣,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沌口街道、江夏區紙坊街道、江夏經濟開發區;湖南省張家界市 ;河南省駐馬店市正陽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

至此,仍然有個五個省區屬檢疫範圍,14日內曾到過以下地區的人士,須在入境時或其他須出示時在澳門健康碼上如實作出相應申報及接受相應的防疫措施:

1. 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瑞麗市;

2. 江蘇省揚州市; 

3. 湖北省荊門市掇刀區興隆街道、團林鋪鎮;

4. 河南省鄭州市;開封市尉氏縣莊頭鎮;商丘市;    

5. 上海市浦東新區川沙新鎮、東海鎮、祝橋鎮(不包括乘搭不在該區上客交通工具往返浦東國際機場的乘客);松江區永豐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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