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特區政府昨晚宣佈,將刊憲延長《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八項規例的有效期至明年3月31日,其中包括香港法律第599C章《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意味著澳門居民在此之前前往香港仍需接受14日強制檢疫。
不過根據香港政府在8月9日的公佈,在入境香港前14日曾逗留澳門的人士如已完成接種疫苗並於入境時出示完成疫苗接種紀錄,強制隔離期可縮短至7日,期間接受兩次檢測,其後7日採取自行監察;及在抵港第9、第12、第16及第19日進行強制檢測。
而目前澳門居民自香港入境澳門須持有24小時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並接受14日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意即完成疫苗接種人士來回兩地強制隔離(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可望縮短至21日。政府在8月2日指,本澳現時未達到群體免疫,亦未能掌握接種疫苗後會否傳染病毒,認為目前未有條件放寬醫學觀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