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廿一日內曾到外國中港臺人士禁入澳門

繼昨日政府宣佈延長自香港及外國入境人士的檢疫期至廿一日後,後政府公報今日刊登兩則行政長官批發示,其中第241/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宣佈,自明(23)日凌晨零時起,禁止過去廿一日內曾到過中國以外國家或地區的中國內地、香港特區及臺灣地區人士入境本澳,比原本的禁令延長七日。

另外,第242/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宣佈,自明(23)日凌晨零時起,不擁有中國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居民身份的非本地居民,倘在入境前二十一天在內地逗留,且屬家庭團聚或其他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密切聯繫的例外情況,經衛生當局事先批准,方可入境,同樣比原本的禁令延長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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